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处、院、馆、中心,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2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云组通〔2020〕69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派出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开好2020年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经研究,决定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6日为自学阶段;2021年1月6日(周三)15:00—17:00集中学习
(二)地点:博雅楼二楼会议室
二、学习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三、自学阶段
主要学习以下书目和文件:《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春节前夕赴云南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四、集中学习
(一)参加人员
1.参学人员:校党委委员
2.列席人员:双春仁、赵庆明、杨宝康同志及1月6日各学院、各部门值班主要领导。
(二)学习议程
1.张中义同志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精神
2.李国钰同志领学《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3.段佳美同志领学《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4.交流发言
①校党委委员、党群工作处处长施勇同志作交流发言;
②校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校务处处长赵卫华同志作交流发言;
③校党委委员、副校长黄城书同志作交流发言。
④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段佳美同志作交流发言;
⑤校党委副书记李国钰同志作交流发言。
(三)校党委书记张中义同志作学习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请作交流发言的同志,围绕主题撰写6分钟以内的发言材料,并于1月5日16:00前发至邮箱dxstnu@126.com。
(二)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学习的,请提前书面向学校党委主要领导请假,于1月5日17:00前向党群工作处报备(联系人:马金)。
(三)请校务处做好会场安排和服务;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确保参会,并提前10分钟入场,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附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一次集中学习参会人员名单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校务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