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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扎实做好云南民族工作
2016-11-09 16:08   中央统战部网站 审核人:

1月20日召开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已就今年统战工作任务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云南作为多民族边疆省份,做好民族工作始终是统战工作的重要方面。为此,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就学习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云南民族工作,书面采访了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

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

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后,云南如何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黄毅:今年的全国统战部长会议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中央统战部主要领导调整后的一次重要会议。俞正声主席的重要讲话和孙春兰部长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是会议精神的集中体现,为做好今年统战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结束后,云南省委统战部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一是及时将会议主要精神和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向省委常委会议汇报。省委李纪恒书记对学习贯彻好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贯彻落实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工作,持之以恒,强化自身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发挥好海外华人华侨资源优势,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新的贡献;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二是召开全省统战部长会议进行系统部署。1月30日,我们召开了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并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到县(市、区)。会议既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全省统战工作成绩,又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全面贯彻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对今年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任务作出全面安排,使全国与全省统战工作做到一盘棋,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据我们了解,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深入云南考察调研,对做好云南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云南要如何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把民族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黄毅: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云南民族工作,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对做好云南民族工作作出过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过很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这是云南民族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前进的根本保障。

在羊年春节来临之际,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总书记把2015年首次离京视察选在云南,冒着严寒深入我省鲁甸地震灾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的企业、工地、乡村视察,就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殷切希望云南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这为云南发展确立了新坐标、新定位、新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高度重视、对云南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对云南工作的大力支持,全省上下深受鼓舞、倍感振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国工作大局,立足云南省情特点,就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云南是全国民族工作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2011年9月9日,我提出“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这仍然是云南民族工作的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为我们做好云南民族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

当前,云南全省上下正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热潮。全省各级统战部门、统战干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个总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增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各项工作,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更加牢固,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014年9月,黄毅(中)在玉溪市华宁县同心工程示范点考察工作。

中央统战部门户网站:从2011年中央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至今年已有4年时间,4年来云南在示范区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云南重点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黄毅:2011年5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首次提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这一战略定位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示范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一是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行高位推动。二是制定了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实施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干部培养、民族法制建设、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关系和谐等10大示范工程。三是召开了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就建设示范区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共建共享。四是建立省部联席会议,争取中央部门支持,与国家民委签署了示范区建设合作协议。五是实施了“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3年行动计划,即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个示范县市、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和1万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区创建格局。4年来,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和群众自筹等,示范区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贫困群体和贫困人口稳步减少,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不断巩固。

为认真贯彻落实去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今年初,我们召开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出台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表彰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部署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任务。下一步,在全面抓好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的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云南省情特点的认识,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不断完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思路、举措。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的基础。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法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使各民族团结友爱、守望相助的和谐关系更加牢固。二是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施差别化政策,加快改善基础设施,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完善社会保障措施,搞好精准扶贫,使“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落地生根,与全国全省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三是着力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要在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法制建设成绩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推动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完善民族事务管理、协调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把民族事务纳入法治建设,构建比较完备民族法规政策体系。四是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人才队伍。通过大力发展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不让民族地区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确保培养的人才都能够就业创业,切断贫困代际相传的根源。通过加大对农村经营人才、科技人才培养培训,推动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通过完善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使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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